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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6 浏览量:129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教育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8-16/2018-08-24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53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函〔2018〕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按通知要求,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和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团队、个人申报。

  2.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通过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查阅科技部通知原文,严格按照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3.申报对象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注册账号(已注册过的无需再注册),登录后按申报计划和类别选择相应推荐表填写并提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填写意见提交推荐单位(省科技厅)后,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非正式(带水印标记)推荐表一式2份,与附件材料简装合订并盖单位公章,报送对应县(市)区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局。

  申报前,申报对象及其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内部公示至少5天且无异议。

  4.县(市)区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局审核遴选、征求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于8月24日前报送市行政中心(科技)窗口。以便市科技局审核研究后于8月27日前报送到省科技厅。

  县(市)区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局的推荐函,应有审核确认申报对象及其申报材料已按要求公示且无异议、已征求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内容,并写明负责办理的科室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对国家级高新区内企业人选申报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在推荐函中标注“国家级高新区人选”。

  5.其它事项详见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6.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咨询

  联系人:黄聚昌

  联系电话:83345400

  7、市行政中心(科技)窗口

  联系电话:87833032、87807955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124(科技)窗口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函〔2018〕8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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