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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省节能先进集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省节能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2884号)文件要求,拟推荐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为“2016-2017年度省节能先进集体”并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经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0月24日
(联系人:翟炜莹,联系电话:2223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