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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浏览量:120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6-04-08/2016-04-15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通知 》(闽科企金【2016】6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16年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在符合闽政办〔2016〕18号文中遴选标准的基础上,还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优先推荐有进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应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现代农业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

  4、应遴选具有较强创新能力、高成长、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中小企业。

  5、应结合五年培育目标,合理确定每年的培育企业名单。建议大部分名单应集中在2016、2017年二年内完成上报。为加大持续培育扶持力度,每年各地报送(更新)名单时,应注重名单的连续性,除对极少数不符要求的企业进行调整取消外,已入库培育的名单应保持基本稳定不变,以免造成政策和资源浪费,影响培育成效。

  6、2016年遴选时,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科技人员占比、资产负债率等以2015年数据为准。近3年是指2013至2015年,如企业注册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其它年份以此类推。


  二、报送与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各县(市)区和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的科技、发改、经信、财政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工作部署,遴选确定推荐培育名单(名单应含当地挂钩责任领导)。

  3、培育名单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报送市科技局。

  4、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对各区(市,县)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报送的企业名单进行遴选,报市政府同意后,推荐到省科技厅。经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并予发文公布,享受培育政策。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企业请于4月15日前将申请书及培育名单中的相关数据1式2份报送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

  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请于4月20日前将材料1式1份报送市科技局,材料包括:

  1、报送函;

  2、培育名单(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附件1);

  3、企业申请书(电子文档,附件2)。


  四、联系方式

  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倪添灵  郭文涛

  电 话: 83350719 83333531

  传 真: 83350719

  电子邮箱:372922234@qq.com

  地 址: 350007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

  办公区3号楼523


  附件:

  1、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名单

  2、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请书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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