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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评估、宣传江苏省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量:184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7-03/2018-07-31
  • 项目类型 :
      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评估、宣传江苏省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的通知

  苏餐协劳〔2018〕2号

 

各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县(市、区)餐饮行业工会、餐饮行业协会(商会),省餐饮行业协会、餐饮商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推动我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在全省餐饮行业的贯彻实施,发挥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示范效应,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增强互信与合作,促进企业与职工同发展、共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申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标准

  申报对象为我省境内合法经营、建立工会组织的餐饮企业。申报标准按照《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中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企业先行自查自评,对自评综合得分75分及以上的企业,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评;经考评,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推荐为“江苏省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候选对象。各设区市推荐企业数不超过3家;

 

  二、申报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此次全省申报评估工作由江苏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织实施,江苏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各地申报评估工作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本地餐饮行业工会和协会(商会)负责本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工作以设区市为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餐饮行业协会、餐饮商会各会员单位,不直接向省协会、商会提出参加评估的申请。

  申报评估活动开展时间为2018年7月—9月,按照企业申报、评估组联合审核、社会公示、推荐送审的程序进行。

  (一)初评阶段(2018年7月31日前)

  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评估活动的重要意义、评估标准、评估安排等内容,扩大社会影响,争取各方支持,动员各类企业积极参加评估活动。

  参选企业对照《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标准,形成自评报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分别在各自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后,由企业和企业工会共同签署、盖章;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和行业工会对参选的企业进行初步评选。

  (二)推荐阶段(2018年8月15日前)

  设区市参照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的成员单位构成,组成评选组,由评选组对初步评选产生的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检查,形成共同会商、民主推荐的推荐名单和意见,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工会网等同步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出具推荐名单及推荐意见。

  (三)审核阶段(2018年8月31日前)

  各地将单位申报材料(一式4份)及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和评审会议纪要等以书面形式报送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财贸轻纺工会)。

  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对被推荐的企业通过抽查等形式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确认。经确认后的候选对象在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自门户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对在全省公示中发现确实存在否决问题的,将取消评估资格,也不再接受所在地区另行推荐的单位。

  (四)公布宣传阶段(2018年9月10前)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江苏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确认“江苏省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同时通过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自门户网站、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人力资源市场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专栏介绍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行业标杆形象。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表(请注明本单位2014年以来曾经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

  (二)在本单位内部公示的情况;

  (三)能够说明申报表所填内容属实的证明材料,包括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各级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明、本企业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文本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复印件等;

  (四)企业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是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各地要以此次申报评估工作为契机,多渠道、全方位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鼓励更多企业积极执行劳动法律,承担社会责任,助推职工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按照评价规范,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切实将评估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以评估带动创建,以创建推动评估,真正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同时,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从“江苏省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为“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创建工作评价体系制度,着力提高、保持已当选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程度。对评选活动中发现的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共性问题,要加强研究分析;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帮助企业尽快整改到位。建立抽查淘汰制度,对获评企业,要定期跟踪抽查,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劳动监察违法案件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关系不和谐的,立即取消“江苏省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确认,并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联系人: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邱 涛

  电话:025-83276097 邮箱:qiutao@jshrss.gov.cn

  江苏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苗剑东 电话:025-83536283 邮箱:jscmqfgh@sina.com

 

    江苏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7月3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8-11-16 | 资助企业数:
江苏省餐饮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