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量:163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2-13/2019-10-15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省属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全省深化“五个一批”推进项目攻坚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

  (二)符合《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闽经信投资〔2017〕70号)投资导向的项目。

  重点组织实施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柔性化等升级改造和“机器换工”,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产能扩张,以及工业强基工程瓶颈领域突破等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其中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工业强基类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

  (二)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1000万元以上,其中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工业强基类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500万元以上。

  (三)项目应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扩建、迁建、改建等投资类型。

  (四)项目应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的审批手续。

  (五)项目应已开工建设。

  (六)项目应已填报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企业应提交材料:

  1.新增项目:《2019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2019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有变更的应附当地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核准变更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结转项目:2018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填报《汇总表》。

  (二)设区市经信部门(含平潭,下同)、省属控股(集团)公司应提交材料:

  1.审核并汇总填报《汇总表》;

  2.推荐上报的正式文件。

  (三)以上文件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均应加盖公章。

  (四)申报项目名称应与备案表或核准文件项目名称一致。

  (五)企业应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后,原则上该批次不再接受项目补报与材料补件。

  (六)《申报表》(A4格式)、《汇总表》(A3格式)纸质件须统一电脑打印填报。

 

  四、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申报一次,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其余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即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的,优先按照《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办法》兑现奖励资金,优先推荐对接省技术改造基金融资,但与企业办理该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等手续无关。

  (二)各设区市经信部门应组织所辖县(市、区)经信部门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并仔细阅研本文件及附件具体申报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组织填报和初审工作,对未按要求填报,出现严重缺项、漏项的申报项目将暂缓审核。省属控股(集团)公司参照执行。

  联 系 人:黄 宇

  联系电话:0591-85529130

  邮 箱:jmtz@fjetc.gov.cn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