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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关于开展上海商业创新转型示范项目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百联集团、光明食品集团、有关商业企业:
近年来,上海商业、生活服务业的业态和模式创新层出不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业企业(集团)顺势而为,积极支持推动各类商业创新转型实践,商业领域各种新产品、新品牌、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上海消费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上海全面推进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市商务委决定在2017年继续开展上海商业创新转型示范项目推选工作,通过发掘典型,表彰先进、总结经验、示范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本次商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推选重点围绕商业和生活服务业领域新产品、新品牌、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和应用。参与推选的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体现对上海商业创新转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带动作用。
参评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质量和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严重侵害消费者和员工权益等行为。参评企业一般应为正常营业状态,且经营情况(营业额增幅)好于同期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或同行业平均水平。参评企业应在产品、品牌、技术、业态、模式的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创新成果和显著经济效益。已入选2016年度上海商业创新转型示范项目的企业不再参加2017年度项目推选。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本次推选包括申报、评审、命名三个阶段,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科学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2017年9月30日前)。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商业集团和市商务委有关处室负责组织推荐本区域、本系统、本领域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企业也可自行向市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企业应填写相应申报表格,并组织编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①文字材料②图文资料③声音视频资料④官方网站⑤微信公众号⑥移动APP等。
(二)评审(2017年10月至11月)。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属商业集团对本区域、本系统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示范项目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将广泛听取意见,提出入围名单。
(三)发布(2017年12月)。市商务委将正式发布推选结果,并举行示范项目授牌仪式,集中宣传入选项目。
三、报送方式
(一)全部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属商业集团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按申报项目打包成rar格式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区县+项目名称。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gdzhong@163.com。
(二)申报表格须提供打印盖章的纸质原件。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通过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属商业集团初审的申报表格邮寄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商贸行业管理处,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701室,邮编:200125。
(三)申报表格请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最新信息公开栏下载。
联系人:仲国栋 电话:23110675 18018880176
传真:62751572 邮箱:gdzhong@163.com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