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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优秀产品奖励——优秀应用解决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15 浏览量:14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11/2019-11-06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6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发展五条措施》(榕政综〔2018〕372号)、市工信局关于《福州市优秀软件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评选办法(试行)》(榕工信软件〔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第二批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在福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能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3.在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项目

  1.优秀产品奖励;

  2.参展展位补助;

  3.企业上云补助。

 

  三、申报基本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取得资质的需提供);

  3.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4.福州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单位承诺书;

  5.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材料(附件1)。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如实组织项目材料,并按属地原则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Word版本,需刻录成光盘),纸质材料需提供目录、标明页码、并加彩色隔页,加盖骑缝章,胶装成册后一式2份提交(市工信局1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2.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www.fjetc.gov.cn/Hqxm/)报送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只需填写项目基本情况,不能直接报送福州市工信局,否则系统将退回)。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通报,且三年内取消软件产业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县(市)区工信(经发)局、财政局对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提供复印件的应核对原件并加盖工信部门核对章,同时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11月6日前完成惠企系统县(市)区初审、联合财政会签等工作,并正式行文和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项目纸质版材料、联合行文的纸质文件上报市工信局(一式两份)。

 

  五、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及项目申报所需表格、申请报告编制提纲可登录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jxw/)下载,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省工信厅惠企系统网站下载。

  2.受理处室及联系人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服务业处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5座633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严文倩/0591—83211432;

  林圣杰/0591—83258357。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