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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转发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1 浏览量:104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01/2019-08-06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研发费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

(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19〕203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170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195号)(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转发给你们,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的项目(国科发资〔2019〕203号),请各申报单位在2019年8月6日前提交;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的项目(国科发资〔2019〕170号),请各申报单位在2019年7月15日前提交;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的项目(国科发资〔2019〕195号),请各申报单位在2019年8月4日前提交,申报的项目分别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按时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项目所属的专业管理机构。

  二、项目申报咨询对口业务部门

  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详见附件1)

  重点专项序号(1)(2)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刘美 ;电话:0591-87912017

  重点专项序号(3)(4)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赵中川 ;电话:0591-87883286

  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

  重点专项序号(1)(2)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详见附件2)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农村处;联系人:林有辉;电话:0591-83517063

  重点专项序号(3)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详见附件2)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农村处;联系人:张先斌 ;电话:0591-87882813

  重点专项序号(4)-(11)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详见附件2)

  重点专项序号(4)-(9)省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肖俊峰 ;电话:0591-87883248

  重点专项序号(10)省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喻燕萍;电话:0591-87883255

  重点专项序号(11)省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朱新宇;电话:0591-87912231

  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详见附件3)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基础处;联系人:张依惠 ,电话:0591-87882899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

  报指南的通知

  2.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2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