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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8年度福州市科技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科技创业类人才)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量:99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2-10/2018-12-14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 资助金额 :
      8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福州市科技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科技创业类人才)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五个一千”人才行动计划纲要(2018-2020)〉的通知》(榕委人才〔2018〕5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安排,我局将开展2018年度福州市科技领军人才评选工作。本年度拟评选1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职在福州工作,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列福州市财政收入的企业人才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福州市科技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报人在所在领域取得较高水平创新型成果,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②申报人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有主持或参与承担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或市(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的经验;或是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或是国家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或是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

  ③申报人全职在福州工作5年以上,在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在综治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

  ④所在企业在福州市辖区内注册,创办5年以上,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在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处于领先地位。

  ⑤福州市科技领军人才按照科技创业类和科技创新类分开选拔,应分别符合以下第2点、第3点要求。

  2.科技创新类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报人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担任所在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②所在企业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近三年,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年度缴纳税收、纳入统计的研发投入均不低于1000万。

  3.科技创业类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之一,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

  ②所创办企业为我市规模以上企业。近三年,年度缴纳税收、纳入统计的研发投入均不低于500万。

 

  三、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对象下载、填写《福州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表》或《福州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并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

  2.所在企业进行审核后报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3.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将预审合格的申报对象报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同时将申报情况报备县(市)区委组织部。

 

  四、注意事项

  1.同一申报人才仅限申报一项“闽都英才”培育工程,且只能通过一个渠道进行申报。

  2.同一家企业当年度科技领军人才项目一般只报1人。

  3.对“闽都英才”培育工程科技领军人才,给予每人80万元奖励补助。支持资金用于科技创新、企业管理提升和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人才到国内外进行培训,开展合作研究、技术攻关或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会议;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并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闽都英才卡,享受相应的服务。

  4.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实造假。用人单位、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负审核责任,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五、联系方式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18年12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人事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5层520(邮编350007)。

  电话:83345400,传真:83365394

  邮箱:26448873@qq.com

  附件1:《福州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表》

  附件2:《福州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1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