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浏览量:508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10-11/2017-11-10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重大部署,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1、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示范工程

  结合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加快整合形成本地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重点针对“放管服”改革中的紧迫需求和主要痛点,以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社会信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新型电子政务架构设计等为重点,以应用为导向,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和共享应用服务。

  政务服务领域要横向打通本地区各部门,纵向打通中央、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基层政务服务大厅的全链条,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

  社会治理领域要整合政府、社区、企业等各类数据资源,建立联动管理、多级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城市社会治理的高效性和精准性。

  社会信用领域要推进信用数据共享,构建企业风险和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及风险防控模型,建设监管预警系统,提升市场主体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新型智慧城市领域要汇聚、融合城市不同层级、维度、粒度的数据,形成包含城市运行全息信息的全量数据,探索建设城市数据大脑,有效调配和优化公共资源,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效率。

  新型城镇化发展领域要紧密结合政府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对管理、决策的应用需求,完善新型城镇化监测、管理、评估体系,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等重点任务提供科学支撑。


  2、大数据应用创新工程

  在医疗、交通、教育、金融、物流、环境保护以及时空信息应用等领域,开展大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挖掘和创新应用,依托本地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跨部门、跨地域的数据融合应用和协同创新。

  医疗领域要以大数据推动健康医疗领域数字转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普惠共享,发展个性化医疗,优化诊疗流程,提高健康医疗领域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交通领域要联合社会优质资源开展出行信息、交通诱导等增值服务,实现综合交通管理决策和监测预警。以大数据推动综合交通领域数字转型,提升交通协同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教育领域要探索优秀数字教育资源汇聚机制,构建适龄入学人口基础数据库、学生基础数据库和终身电子学籍档案,实现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学生学习成长监测、教育管理智能决策,以大数据推动教育领域数字转型,变革教育方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金融领域要整合金融数据资源与应用服务资源,建设市场监控的多维度可视化分析,以及决策指标体系,以大数据推动金融领域数字转型,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政府部门和金融市场机构的大数据应用能力。

  物流领域要建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数据服务体系,加强与各类运输信息平台、物流交易信息平台、相关政务信息平台的对接,探索多式联运综合物流的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创新应用,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汇集融合互通,促进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开展物流信息全程监测、预警,提高物流运输设施在线化水平。

  环境保护领域要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挖掘和创新应用,实现城市大气环境、水资源和水污染防控预警、林业资源监测、生态安全评价,以大数据推动环境保护领域数字转型,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

  时空信息应用领域要重点完善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整合基础地理信息、政务地理信息、多源遥感影像、北斗导航定位、地理国情监测等数据,探索开展基于空间地理信息的城市公共服务创新应用。


  3、数字经济公共基础设施

  全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顶层设计工程。由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牵头,开展政务数据资源体系设计,统筹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技术体系设计,以业务应用为导向,以数据体系和技术体系为支撑,探索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的交换机制和技术路径,构建“横向打通部门、纵向贯通地方、政府社会互通”的全国数据资源体系,促进实现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在若干部门和地方试点应用验证,开展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系统互联、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应用。

  电子印章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在公安部门指导下,依托现有全国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全国电子印章管理基础数据库,形成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一体化的发行、验证和应用服务体系,组织有关省及城市进行数据联网,探索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电子印章查询、比对、验证等相关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电子合同在线签署提供支撑。

  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工程。由工商总局会同有关单位,择优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探索建立电子商务行业各类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监测电子商务信用状况,为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提供基础支撑,做好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共享,利用好第三方信用机构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4、“一带一路”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工程

  支持中阿网上丝绸之路经济合作实验区、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以及在“网上丝绸之路”建设框架下,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开展对点合作的城市,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城市间跨境数字基础设施,在电子商务、技术合作、文化交流等方面率先开展跨境数字经济合作应用试点项目,组织有关机构开展国际数字经济标准规范研发和协同,积极推进中外政策法规协同。通过城市间对点合作,实现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机制、政策、标准、平台及应用突破,为全面实施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二、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基础和必要条件,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10月1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