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福州市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创响福建”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福州市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创响福建”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 浏览量:148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2-03/2020-01-04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创响福建”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支持“创响福建”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鼓励更多企业和创客参与大赛,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发展,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创响福建”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19〕58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注册地必须在我市范围之内,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核查,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的机构不予推荐。

  2.按照“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不重复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原则,请各单位在推荐项目时,要统筹兼顾,做好项目比对排重工作。

  3.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四份),服务对象汇总表按照附件2的表格要求提供,并附电子光盘(只包含可编辑的奖补资金申报书,其他附件材料不要),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再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和光盘以及各县(市)区工信局的推荐报告请于2020年1月4日前上报市工信局企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企业处 余孔明、郑凌峰,电话:83258367;

  电子邮箱:2443149372@qq.com。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