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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向全市征集提名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名奖种
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五类。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3.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经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 提交2019年评审但未授奖的创新团队,再次提名需间隔1年。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充分挖掘报奖潜力,提高奖励申报数量和申报质量,并于12月16日前将《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清单》(附件2)邮件发送至市奖励办,以便我办后期组织专家遴选、辅导工作。
联系人:李根 唐燕婷
联系电话:2051278 15959254198
邮箱:355213922@qq.com
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局810室
附件:1、国科奖字〔2019〕38号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清单
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