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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工信产业〔2020〕74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
为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提升福建省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带动福建制造走向全国乃至全球,根据《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管理实施细则》(闽经信产业〔2017〕15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决定开展福建省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二)申报范围: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含新能源汽车)、海洋高新、其他先进制造业或传统制造业优势领域企业(产品),优先考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产品)。
(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有违法记录企业不得参与申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四)《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请你们高度重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有关企业按照《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对申报企业、产品严格把关并进行初步评估论证。企业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要求详见《实施细则》(可在我厅门户网站http://gxt.fujian.gov.cn查询下载)。
(二)不要求企业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但企业需提供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说明材料(对所申报产品销售省外市场的,可以加以说明,并以年产量代替省内市场占有率)及《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企业主要竞争对手产量比照表》(附件)。申报单项冠军企业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佐证材料,可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附上。企业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平整,并附《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书》电子文档光盘(Word 或 WPS 格式,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完全一致)。各初审单位负责收齐各申报主体申报材料,正式行文上报省工信厅产业协调处。收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收件。
联系方式:0591-87832482/87812663。
附件: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企业主要竞争对手产量比照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