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武汉市关于组织申报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发改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发改规1201812号)现组织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相关企业(限武汉市纳税)申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你们负责项目申报条件审查,上报请示中明确对申报资料的初审意见。
二、同一企业原则上只申报一个项目。工业副产石膏利用量为2019年度。
三、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资源处)报送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凌,联系电话:82796096
附件:
1.武汉市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申报表
2.申报材料目录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