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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关于中央财政 2021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量:1420 收藏

公示原文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中央财政 2021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 2021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次资金扶持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等程序,初步确定了支持项目。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电 话:0757-83387382

  电子邮箱:dsk@fscom.foshan.gov.cn


  佛山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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