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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岷江、沱江流域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督查

发表于:2018-05-28 关注 
5月7日-25日,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岷江、沱江流域61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岷江、沱江流域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2018-05-28 信息来源:省经信委员会



  根据《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川经信办〔2017〕390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7〕44号)以及《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岷、沱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的函》(川环督办函〔2018〕12号)要求,为切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中第二批61个岷江、沱江流域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5月7日-25日,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岷江、沱江流域61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由6个督查小组分赴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11个市(州)的61个工业园区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专项督查组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座谈交流等方式,对61个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我委将根据此次督查的园区区域环评、跟踪环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评、建设进度、存在问题等情况,汇总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函告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相关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