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东莞市关于2022年度省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及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立项的通知

东莞市关于2022年度省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及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1 浏览量:92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关于2022年度省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及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计划专项)使用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2〕28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调剂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用途的函》(粤市监知促〔2022〕193号)、《关于下发“2022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市县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及省下放东莞市知识产权促进类工作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市监知促〔2022〕2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及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经组织申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审议、公示等程序,同意东莞市国际商会等4家单位承担的4个项目给予立项资助(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签订项目合同

  市局将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请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完成合同书签订。为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支出,本次立项项目合同完成时间是2022年12月2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应抓紧时间尽快推进各项工作。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经费不足的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中央财政和省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照工作目标在合同期内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验收、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郭顺鹏吴城,联系电话:26986718,26986676)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资助总额: 万元,单笔最高: 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1 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东莞市省下放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50
2 佛山市顺德海科金服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省下放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25
3 东莞市国际商会 东莞市省下放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25
4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省下放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20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