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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产业集群核心区(集聚区)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表于:2022-09-13 关注 

  关于拨付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产业集群核心区(集聚区)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南城街道办事处、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创建管理工作方案》(东制造办〔2021〕1 号),南城和松山湖是我市首批次“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府〔2022〕1号)文件精神,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工信〔2022〕126 号)关于产业集群核心区(集聚区)资助项目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向上述2个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各拨付首期资金1000万元,合计2000万元。请各集聚区做好账目处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印发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使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反映。


  附件: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产业集群核心区(集聚区)资助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 年 9 月13 日

  (联系人:宋玉娟,联系电话:2222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