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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东莞市设施种植和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项目(第一批)立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量:482 收藏

公示原文

  关于下达2024年东莞市设施种植和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项目(第一批)立项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市农技办、市农科中心:

  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补办法〉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设施种植和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镇街上报的设施种植和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项目进行了审核评审,原则同意4个设施种植和2个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项目申报的建设方案、内容及用途。现下达项目立项计划及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督促项目实施

  请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根据立项计划及名单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的建设方案、内容及用途等要求,抓紧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建设项目任务、技术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镇级验收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实施完工后,由申报单位向镇街农林水务局提出验收申请。请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对照项目申报的建设方案、内容及用途等要求,认真组织镇级验收,原则上2024年8月底前完成镇级初验收。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及成效情况、合同、发票、逐条建设内容前中后对比照片等。

 

  三、及时提请市级验收

  项目通过镇级初验收后,相关镇级农林水务局要及时整理验收材料向我局提请市级验收。市级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农技办、市农科中心验收人员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和现场提问答疑等方式,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项目验收书,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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