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福建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量:975 收藏
符合《扶持办法》的第五条规定。
有效期内或证书有效期后一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再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企业可以同时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备案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入库备案和认定均通过的,照常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各设区市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管理部门自行发布本地区申报通知,组织企业申报。推荐上报入库备案企业名单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2.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591-87430169;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电话:0591-87097713。
3.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委托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办理日常事务工作。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九层907室;联系电话:0591-83718963、83779637,E-mail: fjcyzxfwk@163.com。
4.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福州市科技局 高新处 0591-83350719;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科技处 0591-24349836;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高新科 0593-2093099;
莆田市科技局 工业科 0594-2655395;
泉州市科技局 工业科 0595-22579329;
漳州市科技局 工业科 0596-2933613;
龙岩市科技局 高新科 0597-3220530;
三明市科技局 工业科 0598-8590851;
南平市科技局 工业科 0599-8834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