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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

发布时间:2022-12-02 浏览量:63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2-02/2022-12-22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第一条 对入选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给予如下激励支持:

  (一)入选市(州)申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给予优先支持。

  (二)入选市(州)申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示范区,给予优先支持。

  (三)入选市(州)申报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给予优先支持。

  (四)入选市(州)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给予优先支持。

  (五)入选市(州)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优先支持。

  (六)入选市(州)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相关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支持。


  第二条 对入选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市(州)给予如下激励支持:

  (一)入选市(州)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给予优先支持。

  (二)入选市(州)申报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三)入选市(州)申报中国软件名城(园),给予优先支持。

  (四)入选市(州)申报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给予优先支持。

  (五)入选市(州)申报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给予优先支持。

  (六)入选市(州)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相关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支持。


具体申报条件

  第一条 申报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市(州)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定不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持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在工作思路、推进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探索形成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经过实践检验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二)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千兆光纤网络、5G移动宽带网络覆盖及用户普及率在全国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处于领先水平,大力发展云计算,持续提升数据中心应用水平,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创新,推动物联网感知终端规模化应用部署,公共场所、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网络覆盖和业务应用取得积极成效。

  (三)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在工业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提升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四)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和设备上云,制造企业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推动两化融合和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关键软件应用推广、数字化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培育、推动5G融合应用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五)网络与数据安全工作机制健全、措施得力、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在推进网络与数据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合规评估、工业互联网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具备较好的网络与数据安全产业发展基础。

  (六)近三年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认定标准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一)(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认定标准见《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附件一第一条、第二条],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事件。

申报材料

  (一)按照要求编制《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申报书》、《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市(州)申报书》(附1、2);

  (二)推荐单位的推荐函、《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推荐表》、《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市(州)推荐表》(附3、4);

  (三)推荐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合规性的声明。

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22日前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伟强 010-6820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