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相关电子商务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2019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
开展全市55家2016-2017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总结评估。
总结评估示范企业在新技术应用、经营服务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为引领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所开展的示范推广活动及成效。11月25日前,企业登陆市商务委电子商务服务平台(http://ec.scofcom.gov.cn/)进行自评;12月15日前,我们将组织专家组评估。评估通过的企业成2018-2019年度的示范企业,评估不及格的企业,将取消示范企业的称号。
二、申报2018-2019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支持符合要求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详见附件),11月25日前,登陆市商务委电子商务服务平台(http://ec.scofcom.gov.cn/)进行申报;11月30日前,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12月15日前,我们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公示,最终确定2018-2019年度示范企业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总结评估和创建工作作为促进本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抓手,扎实稳步推进。
(二)做好环境建设。加强对示范企业跟踪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帮扶企业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
(三)加强示范期间的管理。加大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考核评估力度,及时指导督促示范企业履行义务和社会责任,实现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联系人:孙晓芳、周和
电话:2311054823110542
传真:62751930
邮箱:sfqy@scofcom.gov.cn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