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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5月《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8〕13号)已发布了2019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评估命名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见附件1、2、3)。已立项并获得近5年非财政资金购入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软件经费一次性后补助项目的单位不得再次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请申报、审核项目的有关单位尽快提交。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2019R3101)及项目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请书》─上传附件。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请书》并附上填报的非财政资金购买的仪器设备软件发票复印件,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由推荐单位连同《福建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1份寄送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三)有关填写说明:福建省(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请表为统一格式,申请书第一、二、三部分内容非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重点评价内容,可以从简填写,但必须真实可靠。第四部分“平台上年度(近年)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清单”是实行后补助的重要依据,要认真按照本通知附件4有关备注填写,请重点关注仪器设备软件购置年度填报说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一律不给予补助。
三、项目立项
(一)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和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定后补助金额,下达专项资金。
(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补助经费拨至项目承担单位,由承担单位按照《福建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用于后续研发活动。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联系咨询方式
(一)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许艺苹 包则庆
联系电话:0591-87825521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二)省科技厅规划与政策处
联系人:彭林芳
联系电话:0591-87305039
联系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