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上海市关于公布2019年度上海市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公布2019年度上海市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推进本市大数据产业和应用高质量发展,按照我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推〔2019〕643号),经过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同意钢铁制造、教育科研、社会信用等领域4家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的试点建设(详见“附件”)。
请各试点单位按照任务要求及建设方案,充分发挥各方参与作用,加强多源数据汇聚融合,打造示范创新应用,积极探索创新技术、应用模式和标准规范等成果转化,提升实验室的公共服务性和行业赋能性。请参建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机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我委将与实验室牵头单位签订计划任务书,委托第三方机构加强对实验室建设情况跟踪评价与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和交流活动,切实保障实验室建设发展得以高效有序推进。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