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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江北新区集成电路 “人才金卡”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量:804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12/2020-12-3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江北新区集成电路 “人才金卡”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集成电路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人才试验区政策(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人才金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企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

(一)申报条件

1. 企业条件: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并正常纳税的集成电路企业。

2. 人才条件: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A、B、C类人才的认定条件。

(二)扶持政策

集成电路“人才金卡”持卡人,可在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享受每年定期体检、公立医院就诊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人才子女在新区入学。


三、申报材料

满足条件的人才,由所在企业统一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 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人才金卡”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4. 人才近期免冠小2寸电子证件照(将作为制证头像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小于200KB);

5. 人才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A、B、C认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1. 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等电子版材料汇总报送至党群工作部,常年受理。 

2. 资格初审:党群工作部定期会同经济发展局分别对集成电路企业和人才资格进行审核是否符合相应认定标准。

3. 复审:党群工作部会同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等部门对初审情况进行复核。 

4. 公示核准。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核准。

5. 发证。经批准后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制作、发放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人才金卡”。


五、其他事项

1. 企业和人才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扶持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

2. 人才金卡”原则上每年复核1次,对已不在新区继续工作的,原所在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报党群工作部备案,并协助收回“人才金卡”;

3. 集成电路“人才金卡”持卡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持卡资格:(1)持卡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2)持卡人私自将“人才金卡”借予他人使用的;(3)经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应取消持卡资格的其他情况;

4. 联系方式:党群工作部  郝美娟,联系电话:88029275,邮箱:1847172102@qq.com;

社会事业局  医疗卫生:董  炜,58641197;子女教育:刘一峰,58155271。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20年3月1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