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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医疗卫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浏览量:158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08/2021-07-22
  • 项目类型 :
      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医疗卫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奋力肩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科技强市和建设“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为苏州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提供有力科技支撑,2021年度苏州市医疗卫生科技创新项目,将按照习总书记“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要求,重点支持人口健康领域,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国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或医学前沿,加快推进临床、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创新突破,全面提高苏州市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市委市政府关于对人民生命健康方面的重点工作部署,服务全市人民最大需求,瞄准国际、国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进入国家或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市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

  2.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坚持临床导向,针对我市医学创新、公共卫生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

  3.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以获得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市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整体水平。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项目申报应以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研究单位为主体申报(申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4);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青年人才临床应用研究和面上临床应用研究两类组织。

 

  二、申报限额

  本计划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1.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每家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推荐2项,三级乙等医院1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项;其他市级公共卫生单位1项。

  2.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每家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推荐6项;部省属高校、三级乙等医院3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项;其他市级公共卫生单位2项。

  3.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详见附件2,各单位推荐的青年人才临床应用研究项目占限额数的70%以上。

 

  三、资助额度

  科技创新示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四、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发展计划医疗卫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定位要求,应用基础研究名称为“研究内容+临床应用研究”,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其中青年人才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财政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申请和获批签署项目合同时只编报项目经费预算总额,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科目(详见附件三)。

  4.本计划项目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6.项目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各主管部门在审核纸质申报材料时,应核对纸质版与项目管理系统中电子版数据的一致性,防止发生电子版申报材料中部分附件缺失的情况。

  7.申报项目经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网上下载)、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各类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与地点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17:00。纸质材料在7月28日17:00前交至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号苏州市双创中心2楼),节假日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农社处 华震威 65231879

  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 65236208

  材料受理: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王凯 6524108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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