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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6 浏览量:120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2-06/2023-01-29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2〕529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广东专利奖申报、推荐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发动和提供申报指导,并通过“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网址:http://210.76.75.26/)完成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渠道

  拟参评广东专利奖的项目可使用以下七种渠道之一进行申报:

  (一)通过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推荐;

  (二)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三)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两名院士可以联名推荐一项熟悉技术领域的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每名院士推荐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不超过1项);

  (四)通过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推荐(每个协会推荐项目、发明人各不超过1项);

  (五)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荐1个项目参评;

  (六)发明人有5年以上技术创新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技术创新工作一线,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可以自荐广东杰出发明人。

  (七)获得“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第一届至第三届50强和第四届100强的广东省内项目,其核心专利可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时限要求

  “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截止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24:00,逾期专利评奖系统“申报”功能关闭;系统推荐及自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24:00,逾期专利评奖系统“推荐”功能关闭;纸质推荐自荐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17:30。

 

  四、其他要求

  经我局推荐申报广东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省市场监管局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外,还需于2022年12月27日17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以及300字左右推荐理由(可编辑Word版)报送至各区市场监管局备案;通过其他渠道直接推荐或自荐至广东专利奖评审办公室的参评项目,请于2022年12月27日17时向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报备,备案清单要列明推荐项目名称、专利号、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要提供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推荐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见附件2。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关于开展第十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粤市监知促〔2022〕529号

 

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具备推荐或自荐资格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激励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市监规字〔2019〕3号),组织开展第十届广东专利奖评选工作。请根据《第十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做好广东专利奖的申报和推荐等有关工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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