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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9 浏览量:142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4-29/2023-06-2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是经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于2002年批准设立的(国科奖社证字第0080号),现已成为弘扬和表彰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和科研工作者在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的重要奖项。目前,2022年度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作为苏州大市范围内的统一推荐单位,具体负责苏州企业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及上报推荐工作,依据《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办法》和《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推动科技进步、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优异成就,为民营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的民营企业、有关机构、单位和个人。

  2.欢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科研开发团队与合作的民营科技企业联合申报。

  3.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奖项

  1.科技进步奖

  2.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

  3.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


  三、申报程序

  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负责苏州大市范围内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申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填报申报材料(A4纸胶装一式2份,加盖公章),经由所在区(市)科技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并由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作为推荐机构,会同市科技部门形式审查后统一报至中国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工作办公室。


  四、截止时间

  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说明

  1、每家申报的民营科技企业只能申报一类奖项;

  2、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要求,因推荐名额有限,请相关申报单位对照申报要求据实填报,上报材料的业绩应以2022年度数据为准,并在提交纸质材料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联系人邮箱。

  3、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须做过科技成果评价(2021年以后),并将该项目科技成果评价汇编资料和评价报告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4、整个评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一旦发现有乱收费现象,申报单位可与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办公室或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联系。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

  联系人:韩宋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2幢B座1楼

  电话:0512-62895751,18994439392

  E-mail:3973988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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