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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福建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量:63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2-21/2019-03-2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50万元

扶持领域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福建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研发及其相关活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紧密协作的具有法人实体资格的科研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企业类。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等活动并在工商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

       2.民办非企业类。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

       3.事业类。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


具体申报条件

       1.在福建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实体,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具备承担国家、省、市技术攻关项目能力,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福建,机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研发”、“研究”字样。

       2.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3.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0%,其中企业类的不低于6%(农业类企业不低于5%)。

       4.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占研发人员的5%以上。

       5.具有面向企业服务、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申报时间

       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20日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有意愿的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从http://xmgl.fjkjt.gov.cn切换),网上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申报受理-选择“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平台机构类型-起草申请书-添加-选择对应申报指南代码,填报《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相关佐证材料,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请务必将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的企业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附件。

       (二)审核推荐。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登录系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在线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形式初审正式受理。省科技厅政策处在线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初审通过的给予受理号。初审不通过需退回进一步补充材料的,申报单位3个工作日内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再次提交。

       (四)材料报送。推荐截止时间内,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向省科技厅政策处报送加盖公章后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推荐函、申报汇总清单(见附件),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专家评估。省科技厅组织专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拟定第四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并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公示。

       (六)公示及发布。公示有异议的申报机构,由省科技厅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公示和核实完毕后,由省科技厅统一发文公布第四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合作处张翠兰  电话:203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