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福建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平台(“一带一路”联合共建技术转移机构)
发布时间:2020-01-19 浏览量:211 收藏
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技术转移专业机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合作,联合共建技术转移机构,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开展技术需求收集、技术对接、成果转化、技术标准转移与合作、法律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组织专业服务人才交流、专题论坛等活动。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业或专业从事技术转移的机构牵头(也可联合申报),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及对外合作基础。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在1个以上沿线国家(或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有5个以上国别(或地区)的紧密合作渠道并形成稳定的国际合作机制;拥有线上线下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服务能力;具备国际技术转移的成功经验;提交与外方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
(三)项目申请单位填报申请书时,请通过1-2个典型案例,重点总结协助企业开展“引进来,走出去”等方面的经验。
(四)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经费自筹。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5日。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5日。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及项目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等)。
推荐单位在“项目推荐流程”办理内部审核,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后在线推荐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并逐级签章。推荐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寄送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项目类型 | 优先主题 | 代码 |
合作处 |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 科技平台建设 | “一带一路”联合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 | 2020I2201 |
“一带一路”联合共建技术转移机构 | 2020I2202 | |||
“一带一路”联合共建科技园(创新园) | 2020I2203 |
联系人:省科技厅合作处 王飞
联系方式:0591-8786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