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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13条政策措施支持服务业企业:税收补贴、减免租金

发表于:2020-03-03 关注 

3月2日,据洛阳市发改委消息,洛阳市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13条政策措施从保障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减轻服务业企业负担、加强资金保障、推进服务业转型发展等四个方面,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


13条政策措施如下:

丨保障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

1.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对2020年2月至4月期间保障居民粮油、肉类、蔬菜等民生必需品日常供应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市、县财政按照企业物资采购金额的15%给予专项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统计局、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2.加大企业用工补贴力度。对 2019 年度住宿餐饮业缴纳税收 100 万元以上、批发零售业缴纳 200 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市、县财政给予一定用工补贴。参保职工 100 人以下的按实际用工人数补贴,参保职工 100 人以上的按 100 人进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300 元,自 2020 年 2 月起,连续补贴 3 个月。

责任单位:市社保中心、税务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人民政府

3.实施小微企业税收补贴。对 2019 年度纳税 50 万元以下的商业(批发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交通运输服务业企业,按 2019 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市级留成部分,市财政给予 2 个月补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4.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全面落实《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的指导意见》,分类推进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三类防控区域要在做好严密防控的基础上,加快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交通等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二类防控区域要结合疫情变化,在精准防控、科学审慎的基础上,推动保供生活物资的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企业适度复工复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 人民政府

丨减轻服务业企业负担

5.减免企业租金。对承租市国资委监管(100%市属国有产权)、市财政局监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交通物流、文化旅游、家政等服务业企业免收 2 个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鼓励商务楼宇、服务业园区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对执行情况好的优先申报国家、省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应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发改委,各县人民政府

6.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餐饮等服务业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适用“定期定额”征收政策、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可申请调整定额;需要停业的,可申请办理停业登记。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3 个月。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 2020 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8 年。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7.缓解企业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压力。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 5%;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待缓缴期满后,再办理补缴,恢复缴存比例。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社保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

8.强化企业用水用气用电保障。对城市区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企业 2020 年 2—4 月份用水价格,基础水价按 90%进行结算。对城市区餐饮和住宿业经营企业天然气用气价格,按每立方米优惠 0.05 元进行结算。对经营困难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所需水、电、气供应,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 3 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户减容、暂停及恢复业务不受原有时间限制,可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

责任单位: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洛阳新奥华油燃气公司、国网洛阳供电公司

9.落实企业稳岗帮扶政策。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采取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岗位。对裁员率低于 5.5%的中小微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和职工 30 人(含)以下且裁员率未超过职工总数 20%的企业,以及裁员率低于 4.5%的其他参保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经批准可给予应急稳岗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改委、社保中心

丨加强资金保障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服务业企业,要积极采取信贷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给予支持,确保 2020 年企业融资成本低于 2019 年同期融资成本,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加大还贷周转金支持力度,实行疫情防控期间还贷周转金超期使用滞纳金减免优惠政策。各融资担保机构特别是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要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维持或增加原有担保额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保监分局,各县人民政府

11.加快兑现引导资金。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各类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3 个月内拨付到位。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提前按比例兑现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科技局、财政局

丨推进服务业转型发展

12.创新企业经营模式。促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支持互联网医疗、智慧药房、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网络营销、智能配送、电商平台等服务业新业态,培育新经济业态和消费新热点。推动城市供应链、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高效配送、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释放网络消费潜力。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电商平台与物流配送企业开展“无接触服务”。鼓励 VR 看房、云旅游等线上经营模式。支持饭店餐饮烹饪、饮食文化、家政服务、汽车商务等行业协会,为企业恢复经营提供指导和服务,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支持企业依托网络预售平台,创新预售模式,实施相关产品的先期售购。支持企业举办网络促销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房地产、家电等实体经销企业与知名网络平台合作,开展“线上购车节”“家电节”等网上促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市直相关部门

13.创新企业技能培训和人才招聘模式。完善“线上理论学习+ 线下技能实训”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引导企业职工通过河南终身职业培训服务平台等,参加“在线理论培训”,待疫情解除后再组织参加现场技能实操培训。对完成培训学时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考核合格的,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积极推行“网上招聘”模式,充分发挥洛阳人才网、洛阳就业网、“才聚河洛”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鼓励民营职业中介机构积极开展线上招聘服务,持续举办网上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服务业用人单位精准对接提供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据通知,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 3 个月,超过 3 个月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措施,支持服务业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