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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量:2121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6〕394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赛欧小微企业基地等117家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要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改善设施和条件,吸引创新型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着力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加强与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交流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示范基地建设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加强示范基地培育,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和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及时梳理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年度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示范基地进行年度抽查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撤销示范基地称号。

  五、示范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2017年认定且未在此通告名单内的示范基地,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xls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0月30日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1 吉林省参威人参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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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化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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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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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连创业工坊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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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芝倪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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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锦州滨海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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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沈阳市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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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沈阳国际软件园有限公司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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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鄂尔多斯启迪创业服务中心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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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乌兰察布市鑫刚置业有限公司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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